乡村振兴|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3-04-18 | 2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坚持不懈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建设,充分彰显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更加注重产业政策倾斜,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使乡村成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亮点和美丽上海的底色,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上海应有的贡献。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稳住粮食、大豆和油菜种植面积。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稳住30万亩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推进5万亩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和10万亩蔬菜生产绿色防控基地建设。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推进渔业绿色生产方式养殖。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农林牧渔结合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推动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增强优质农产品保供能力。加快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建设。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保护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202万亩耕地。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年均3万亩的进度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高标准农田的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年内完成新增建设2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5万亩的任务。逐级压实管护责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维修等工作。

(四)发展设施装备和数字农业。推广设施农业,年内建设4000亩高标准设施菜田。加快蔬果生产“机器换人”步伐,推动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新增建设1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建设一批市级美丽生态牧场。加大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力度,更新远洋渔业设施设备。推进农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蔬菜、水稻及特色果品实行“一网”管理。推广应用“申农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