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3-04-18 | 21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种源农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等领域,以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技术、智能农业元器件、碳汇农业等关键技术为突破口,集中力量组织攻关,促进多领域科技和产业迭代升级。支持相关区建设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六)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推进上海水牛保种场建设,促进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推进优势特色种质创新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加强生物育种技术研究。支持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创新发展,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大对上海南繁基地、良种繁育基地的支持力度。

(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对13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引领性项目的策划和统筹。推进崇明、松江、青浦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和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力度,建设一批现代农业项目。持续开展农产品评优推介活动。全面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健全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加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编制分地区年度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安排,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协作和园区共建,针对性开展劳务协作,做优消费帮扶,深化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助力对口帮扶地区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

(二)深化农村综合帮扶。研究出台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发挥市农村综合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大型农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布局一批区域性集采集配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二)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区域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支持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及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打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继续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