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3-04-18 | 2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有序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抓好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和安置房建设,持续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全过程风貌评估。依照规划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畅通农民建房审批流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五)加强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档升级改造200公里农村公路,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进村内C级局部较差道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道路整治。优化农村地区水厂和供水输配系统布局,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将农村电网纳入城市电网建设范畴,持续实施巩固提升工程。推进5G网络在郊区农村全覆盖。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六)持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和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年内完成培训不少于1800人次。提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能力。在农村地区新建100家睦邻点,加强对互助式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的支持保障。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配送体系。推动农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年内完成培训涉农区社会体育指导员6000人次,推动广场舞等适农体育锻炼项目发展。

 

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区委抓镇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激励关怀各项举措。加强对农村党员的培训。开展第五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持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深化区委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

(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强化区、镇、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持续为基层赋权、减负、增能。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数字化赋能,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区建设。全面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化乡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扩大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应用,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