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推动将“数字住建”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规划,争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体系,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鼓励引导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规范参与“数字住建”建设。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入质量和效益。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数字思维、数字认知、数字技能,提高推动“数字住建”建设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示范工程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形成推进“数字住建”建设的人才体系,特别是大力培养既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业务、又懂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信息化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数字住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数字住建”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共同参与“数字住建”建设,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应用牵引、场景驱动”的认识论和“以用为先、以用促建”的方法论,让系统和数据真正“活”起来,赋予“数字住建”真正生命力。普及“数字住建”发展理念,加强宣传培训,促进行业交流,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造举全行业之力共同推进“数字住建”建设的良好氛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2月7日
(此件有删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