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提升。
1.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扩大“跨省通办”“一次办”“掌上办”事项范围,大力推动智慧住房公积金,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全量换发,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办事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2.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审批、服务、监管功能,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强化监督管理、分析评估和协同应用,提升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和系统互联水平,更好支撑审批部门业务需求,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便利度。
五、加强数字化发展支撑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应用
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理论、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加快突破城市级海量数据处理及存储、多源传感信息融合感知、BIM三维图形引擎、建筑机器人应用等一批自主创新关键技术。建立和完善信息基础数据、智慧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建造等技术体系,研究相应的通用标准。集中攻关CIM平台“卡脖子”核心技术,确保CIM基础平台可信可控。加快建筑领域关键软件研发应用。
(二)构建科学实用的政策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应用和发展的政策文件,健全数字化政策制度体系。加快研究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急需的数字化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对“数字住建”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制定“数字住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数字住建”落地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数字住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数字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责任部门,一体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数字住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考核”要求,制定“数字住建”建设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工作调度,重点分析评估统筹管理、实施进度、改革措施、应用成效等情况。做好数字化发展容错纠错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建立“一地创新、多地共享”的应用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于共性需求的信息系统,鼓励采用“统建共用”的建设模式,避免多头开发、分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