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2021〕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能源局:
加强审批数据资源共享、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坚持“制度+技术”并重,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形成了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主干,以各行业领域审批系统为支撑,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资审批系统“一张网”,在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投资调度和监管、促进利企便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网通办”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投资在线平台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领域的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投资在线平台为依托,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基础,着力健全纵横贯通的投资在线审批体系,着力优化高效便捷的投资审批服务,着力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投资在线平台的互联共享,并持续深化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助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改善投资环境、继续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纵横贯通的审批体系
(一)拓展环评审批信息共享区域。中央投资在线平台在实现与全国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基础上,要根据环评系统推进情况逐步实现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批数据共享。对于已应用全国统建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地方,由国家层面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并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按需向地方共享审批数据。对于市县有数据共享需要的,各省级投资在线平台要做好数据“下行”共享,便于基层开展数据利用和监测分析。
(二)加大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水利领域审批信息共享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