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数字化|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1-08-19 | 12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拓展平台功能,增强各方面改革获得感

 

(六)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和项目信息基础表单应用。各地方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及代码编码国家标准要求,在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下达资金时,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及项目信息。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抓紧实施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投资在线平台在项目赋码时同步形成项目基础信息表单,并为各行业审批系统提供共享服务。企业在办理有关行业审批手续时,可以申请调用投资在线平台项目基础信息表单,无需再重复填报。加快推进项目代码二维码应用场景,便利实时核验项目基础信息、审批信息和建设信息等

  (七)推广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复用。投资在线平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下载和复用,尤其对营业执照、取水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资质资格证书等常用高频投资审批管理事项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等,探索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进一步减少企业重复提交、部门重复核验,提升投资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八)精准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开发审批服务在线应用、移动应用,为企业提供申报、查询、办理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鼓励创新应用人工智能识别技术,通过提取高频需求关键词,找准投资审批服务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精准获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咨询内容,自动推送“全流程”事项办理方案,优化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

  

五、深化“一网通办”,促进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

 

(九)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全程网办”。各级投资在线平台和行业审批系统,要加快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互通,自然人、法人统一身份识别,实现企业一次登录,投资审批“一张网”“全网漫游”。优化在线审批系统功能,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凡是项目单位提交且通过投资在线平台能够查询到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投资在线平台已收取规范化电子版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版材料;凡是依托投资在线平台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现场核验。

  (十)加快实施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制度。各地方投资在线平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部署,设置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对审批服务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