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数字住建”建设基础
(一)融合发展数字基础设施
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住建”的底座。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建设,融合打造“数字住建”底座,深化信息系统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和集约利用。
1.集约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结合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化综合性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推进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基础设施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数据感知、边缘计算和智能分析能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集中部署,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部省联动的住建区块链基础支撑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库,实现全国共建共用、互通互认。建设完善数据灾备体系。
2.融合打造数字底座。建设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数据中心,汇聚行业数据资源,打造统一的数据底座。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建立房屋建筑“落图+赋码”机制,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底图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全行业数字化应用提供基础底图服务。汇聚统一基础底图、基础地理、建筑物、基础设施等二三维数据和各类城市运行管理数据,搭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模型,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形成国家、省、市三级CIM基础平台体系,深化CIM+多场景应用,为“数字住建”、智慧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提供空间底座。
3.整合共享信息系统。坚持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以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着力点,构建“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防止出现数字化“形象工程”、重复建设等问题。深化现有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理清业务逻辑联动关系,找准数据“转接环”,推动实现系统和数据横向、纵向互联互通。落实《“数字住建”基础平台技术导则》,建设部、省、市三级“数字住建”工作平台体系,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共享、系统集成、业务协同和安全运维提供平台支撑。
(二)统筹建设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资源是“数字住建”建设的核心要素。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和共享应用,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1.构建数据管理机制。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管理体系,推进数据目录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数据管理一体化、共享交换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形成统一规划、集约共建、分级负责、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数据管理新格局。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归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各环节全过程管理的制度机制,形成推动数据统筹管理、整合归集、共享利用的高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