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发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4-09-10 | 1885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支持上市公司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企业上市,引导募集资金投向节能减排项目和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绿色项目纳入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碳密集型上市公司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开发ESG相关指数,发展指数跟踪、指数挂钩产品和指数衍生品。

12.支持上市公司全球展业。鼓励上市公司用好“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提升外汇风险管理水平。鼓励银行拓展上市公司外汇套保“首办户”,并给予相关费用优惠。支持银行优化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业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服务。鼓励全球展业的上市公司在沪设立资金池。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海外项目的保险支持,并实施差异化费率。

13.加强上市公司风险处置。探索建立央地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治、有机衔接的监管协作格局。研究加强本市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建设,将上市公司纳入监测范围,健全风险提示机制。鼓励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等措施稳妥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健全本市退市风险处置机制,稳妥做好问题上市公司出清。

(四)搭建资本市场公共服务平台

14.健全专项协调机制。市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科技、财政、国资等部门和驻沪证券监管部门等健全专项协调机制。定期对本市资本市场政策导向、市场动态等进行跟踪分析。建立针对上市公司的专项服务包制度,将走访上市公司过程中收集的问题及时分派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15.打造资本市场服务平台。推出“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提供“一体化”信息共享系统,为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供“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工具箱。支持市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将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企业纳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形成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的上市储备资源。

16.夯实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提升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能级,支持证券交易所、股权投资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等在基地设立服务点或提供专项服务,打造长三角科创金融服务中心。发挥基地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网络作用,为长三角科创企业提供辅导培训、路演推介、融资对接等服务。

(五)打造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17.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配合深化科创板制度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特征,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的包容性。配合突出沪市主板“大盘蓝筹”特色,完善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