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16-12-02 | 8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其中包括对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等方面的省(区、市)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国办发〔2016〕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决定,根据每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日常督查情况,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州)、县(市、区),优先纳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工商总局负责) 

      二、对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的省(区、市),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给予梯级奖补,用于职工分流安置,鼓励地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新动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