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数字化|9月1日起《上海市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生效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1-09-23 | 364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市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着力消除制约上海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政策性门槛,为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抢抓后疫情时代全球数字化蓬勃发展新机遇,深刻把握超大城市复杂巨系统新特征,坚持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着力强化目标引领、制度供给、精准服务、统筹推进,聚焦经济、生活、治理重点领域高频急难问题,加大规则探索和先行先试,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加快全流程再造,全面激发全社会各类主体的数字化转型活力和动力。到2025年,推动上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进一步提高,着力形成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框架体系,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制度性成果,在国内外的数字规则话语权显著增强,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提供重要支撑。

二、建立全面激发经济数字化创新活力的新机制

(一)完善数字经济新业态登记方式。制订《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完善数字经济行业名称,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和行业统计等配套措施。探索在部分区域试点在线新经济平台内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注册新模式。进一步研究在本市区域性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完善“一照多址”登记改革。(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地方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区等)

(二)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试点建立购买第三方智库专业分析服务为支撑的平台经济监督机制,提升本市平台经济领域违规行为线索发现、预警、处理等能力。引导在沪经营的网络平台完善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规范,合理制定并公开运营规则和定价机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承接好国家下放权限,纠正平台经济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限制影响中小企业创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城运中心)

(三)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力。推行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一企一战略”和“一把手”负责制,将数字化转型目标纳入本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创新使命责任书》签署范围。允许本市国有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相关项目投入,经认定符合视同于利润政策条件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可视同于利润。(市国资委等)

(四)运用数字技术优化产业链和供应链模式。试点建立本市重点产业数字化分级分类建设和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