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多主体参与、涵盖低碳供应链全流程、涉及碳核算碳足迹多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打造低碳供应链核心功能区,在集聚区集聚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和绿色低碳功能总部,引育一批碳核算、碳认证、碳金融等专业碳服务机构,壮大绿色低碳产业生态圈。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联合龙头企业“走出去”,在境外提供碳排放核查认证服务。支持有实力的机构成为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认可的第三方碳核查认证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宝山区政府)
(七)支持服务平台企业举办国际性会展活动
支持重点平台企业“走出去”,发挥产业背景、海量用户及交易数据优势,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业务布局,优化国际资源配置。鼓励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化平台资源,组织海外推介活动,推动服务平台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出海。支持重点服务平台企业利用市场化机制举办国际性钢铁产业互联网大会、全国性钢铁行业年会、上海大宗商品月(周)等特色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宝山区政府)
(八)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用足用好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鼓励市场化、社会化多元资本参与支持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推动相关产业基金向集聚区聚焦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集聚区平台企业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主板、科创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责任部门:宝山区政府、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九)加强土地使用保障
支持集聚区用地项目强调产城融合、功能复合,增加服务平台企业总部服务、公共服务和商业商务配套等功能。用足用好本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发展利用相关政策,对符合领军企业标准的集聚区重点服务平台企业,在差别化管理零星工业用地、按需确定产业用地开发强度、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统筹“平台+园区”产业社区绿化布局、确保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实行保障性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和自动续期等方面积极予以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宝山区政府)
(十)创新大宗商品平台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