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3-09-25 | 23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总体布局

(四)区域联动格局

联动深圳光明科学城,着力为科学城原始创新提供国际化科研环境和平台,持续输出创新经验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联动香港园区,加强与香港园区建设时序、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衔接,推动设施互联、服务共享、创新协作,积极配合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有力支撑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联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节点,实现科技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开展高水平合作和高效率协同,有效融合香港原始创新和珠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优势,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

(五)区内空间布局

立足深圳园区现有口岸设施分布、土地空间条件、区域建设基础,围绕发展目标和任务,主动衔接香港园区空间功能布局、建筑形态,构建“一心两翼”的总体空间格局。中心区域包括福田口岸、皇岗口岸旅检区及周边生活区,规划建设国际高端科技服务枢纽,承担口岸综合服务和高端科技服务功能。西翼包括福田保税区,规划建设高端科研区和中试转化基地。东翼包括皇岗口岸现状货检区及其东北侧生活区,规划建设国际协同创新区和国际人才社区。

(六)分区监管布局

基于深圳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的管理设施和基础条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福田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区域建立产业、机构和个人“白名单”制度,对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人员进出、货物流动实行“一线”、“二线”分线管理,构建高度开放的特殊监管体系,促进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创造高度衔接香港及国际的科研制度环境。其中,海关监管区域与香港之间设为“一线”,实行口岸管理;海关监管区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实行通道管理。

衔接香港园区开发建设时序,分步对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实施特殊监管。福田保税区利用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体系和设施,通过清单管理等方式逐步腾退非保税企业和生产加工型业态,有序导入香港及国际高端科创资源,2025年前基本形成国际化现代化的高端科研区。皇岗口岸片区结合口岸重建及取消货运货检功能,释放货检区土地空间,视合作区发展需要确定监管安排,在实现封闭管理前,暂不实施分线管理相关税收政策。

(七)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区域对外交通网络。研究引入穗莞深等城际铁路,加快深圳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进一步南延至深圳园区等项目建设,实现深圳园区与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创平台的轨道交通连接;推进皇岗路提升改造和新洲路南延工程,畅通深圳园区与深圳重点发展片区的连接通道。积极配合香港研究北环线支线经落马洲河套地区的香港园区接入新皇岗口岸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