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规则。探索建立数据产品定价模型和价格形成机制,构建数据交易价格评估指标体系,深化企业采信机制。提升数据知识价值,构建以知识增加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在数据创造中形成的财产权益。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黑市交易,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数据产品新供给,打响上海数据品牌
(四)创新数据技术供给。推进数据基础理论研究,优化数据领域交叉学科布局,力争在数据编织、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管理、大规模图计算、智能数据工程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强前瞻应用创新,聚焦行业知识图谱发现、新型语义网络构建、大模型训练等方向,加快实施数据知识化、知识软件化。加强数链融合创新,深化区块链技术在数据资源开发、数据产品研制、数据资产登记等环节的应用,构建链接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的可信架构。
(五)创新数据产品供给。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开展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构建面向大模型的高质量语料库,形成标准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打造知识型数据产品,面向金融、航运、科创、贸易、制造等领域,推动数据与行业知识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上海数据品牌,制订品牌建设导则,率先在工业、金融、航运、科创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上海数据品牌。编制数据资源地图,试点建立数据资源统计普查机制,发布数据产品名录。到2025年,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500家品牌数据企业和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
四、激发场景应用新需求,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六)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公共数据上链,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加强场景牵引,鼓励企业参与开放应用,建设30个试点示范项目。加强公共数据共享,将更多关系到企业群众办事的高频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推进市、区、街镇间多向流动,建立面向基层的数据快速响应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七)打造多层次数据枢纽体系。建设产业数据枢纽,聚焦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结合新赛道布局,依托龙头企业,打造数据、知识、算法“三位一体”的关键节点,服务产业链供应链。打造特色数据空间,面向金融、商务、航运、科技、交通、能源等专业领域,打造可信数据空间,为融合应用提供建模、测试、数据治理等基础服务。打造治理数据底座,加快“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数据融合,完善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综合库、电子证照库及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主题库。到2025年,打造10个产业数据枢纽和20个特色数据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