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启新篇 | 同济大学法学院与同济咨询战略合作签约暨工程法律事务咨询中心剪彩揭牌仪式圆满礼成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4-12-26 | 212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25日,同济大学法学院与同济咨询战略合作签约暨工程法律事务咨询中心剪彩揭牌仪式在同济咨询隆重举行,标志着双方共同开启校企合作新篇章。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小凌,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段存广、同济咨询总经理杨卫东,以及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钢、黄丽勤,党委副书记刘扬,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李丽华,工程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洁蕾,综合办主任娄亚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马立杰;同济咨询副总经理曹晓虹、周方明,总经理助理、综合事业部总经理罗洋静,发展研究院院长敖永杰等出席了合作签约暨剪彩揭牌仪式,仪式由同济咨询工程法律事务咨询中心主任李欣然主持。

杨卫东总经理在开场致辞中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法学院一行详细介绍了同济咨询发展情况,强调了同济咨询在工程法律服务领域的发展愿景和战略布局。近年来,同济咨询将“法务咨询”作为创新发展的重点板块之一,融入“1+X”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并在工程法律实践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学+”的开拓、创新思路,与同济咨询“工程+”的发展思路和期待不谋而合,战略合作的达成是双方在工程法律领域的“双向奔赴”。

杨卫东总经理致开场辞

蒋惠岭院长发表了致辞并介绍同济大学法学院相关情况。蒋院长从同济法学学科发展历史出发,以“立主流、强基础、有特色、国际化”总结了法学院当前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情况,详细介绍了法学院当前工程法研究与实践开展情况,对与同济咨询的未来合作表示期待。近年来,法学院积极融合同济大学其他学科优势,注重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复合型人才。蒋院长表示,法学院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学术优势和人才资源,与同济咨询共同探索产教融合的新模式,共同推动工程法律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深度融合。

蒋惠岭院长致辞并介绍同济大学法学院相关情况

随后,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惠岭院长与同济咨询杨卫东总经理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在党组织共建、人才培养、课题标准研究、行业实践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蒋惠岭院长与杨卫东总经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段存广书记也代表法学院为同济咨询进行了“同济大学法学院教学研究实践基地”授牌,这是双方在产教融合创新发展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

段存广书记为同济咨询授牌

为进一步创新建设工程领域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新模式、整合内外部专家资源、更好服务市场需求,同济咨询组建和成立了“工程法律事务咨询中心”,力求秉持“工程+法律”理念,进一步面向市场需求,通过卓越的服务品质,为工程提供全过程法律解决方案,成为国内领先的工程法律咨询服务提供者,为企业自身发展注入新动能。仪式上,同济控股肖小凌总经理、法学院蒋惠岭院长、法学院段存广书记、同济咨询杨卫东总经理及同济咨询发展研究院敖永杰院长共同为中心剪彩,并由肖小凌总经理、段存广书记为中心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