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县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合作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9-08-06 | 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阜南县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发布“安徽阜南县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合作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国内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编号:TJEC-ZB-2019-039

2.项目名称:安徽阜南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择投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合作单位。

3.公司简介:安徽阜南县工业园开发投资公司隶属于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9日,有效期限至2056年1月18日,注册资本金14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园区资产经营,城市建设经营投资、市政工程管理、城乡土地及市场开发、水利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项目概况:合作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拟开发地块位于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内。

5.合作原则:合作双方成立新的项目投资经营公司,其中安徽阜南县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占股权49%,合作单位拟占股权51%。双方按照约定的股权享受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等。

二、报名资格要求及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3.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5.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6.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其中2018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之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公司须加盖印章)内容包括:(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提供近3月社保证明,单位法人无须此件);(2)企业营业执照;(3)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4)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5)企业5年来开发业绩证明和销售公司的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