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管理委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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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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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技术应用能力。扶持研发符合工程实际需求、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BIM技术应用软件。开展BIM软件和应用能力认定,定期公布BIM软件和咨询服务企业名录。引导建设参与各方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协同管理平台,转变项目管理和生产方式。支持大专院校和社会机构开展多层次的BIM技术应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人才的数量和能力。
(五)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
研究建立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要求的BIM技术应用体系,建立标准构件模型族库,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和效率。提高基于BIM技术的模拟分析软件水平,提升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模拟分析和优化改进能力,最大限度发挥绿色建筑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局、市民防办等部门参加的BIM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制定BIM技术应用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管理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特定区域管委会要明确相应责任部门,共同做好BIM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建立BIM技术应用专家组,负责基础性技术研究、咨询论证和技术支撑。编制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本意见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推进工作。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二)建立配套推进措施
对要求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在项目立项中,明确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在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等招标文件中,增加BIM技术应用的内容、要求,明确所需提交的相关成果。
(三)完善应用扶持政策
完善本市相关建设工程评奖管理办法。申报绿色建筑星级评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奖项的工程,凡应用BIM技术的给予加分。评标中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给予加分。加大产学研投入和资金扶持力度,培育发展BIM技术咨询服务和软件服务等国内龙头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结合BIM技术中纠错、审核和追溯等功能,探索简化工程验收和审计手续。